惩罚赔偿50万,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一起侵犯经营秘密纠纷案 世界快看点

互联网   2023-04-26 22:43:4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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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6日,据北京海淀法院官微消息,因认为员工赵某在在职期间,违反其保密义务及公司保密求要求,向其他人披露公司经营数据,构成侵犯商业秘密,作业帮教育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作业帮公司)将赵某诉至法院,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,判令赵某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。

4月26日,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,一审判决赵某侵犯了作业帮公司的商业秘密,且系恶意实施涉案行为、情节严重,故适用惩罚性赔偿,全额支持了作业帮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作业帮公司诉称:作业帮公司通过其运营的“作业帮”App提供在线教育服务,作业帮品牌在在线教育领域为消费者所熟知。赵某与作业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主要负责初高中等业务的日常数据监控、专项数据分析等工作,并与作业帮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。作业帮公司发现,赵某在在职期间,以接受一对一电话访谈的方式,向相关中介公司的客户披露作业帮公司与续报率、报名人次、预收收入、直播到课率、转化率、退款率、投资回报率相关的经营数据,并允许他人使用,据此获取了高额经济利益,侵犯了作业帮公司的商业秘密。

赵某辩称:涉案数据并不涉及公司经营策略和营销方式,不具有商业性和实用性,赵某使用作业帮公司基础的、粗略的数据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。赵某经案外公司介绍进行访谈,如果案外公司知道访谈存在利用商业秘密并给作业帮公司造成损失,则作业帮公司应将上述公司一并作为被告提起诉讼。赵某因涉案行为所获利益本质上是兼职的劳务收入,涉案行为不应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:

宣判后,被告赵某表示上诉,本案仍在上诉期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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